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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中职教师专业标准 建设“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
发布时间:2013-09-27     浏览量: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经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教育部颁布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近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有关负责人就《标准》的制定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谈谈制定《标准》的背景和意义

  答: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育要发展,教师队伍建设是关键。按照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要求,我部把制定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标准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中等职业学校有专任教师88.09万人,承担着2113.69万名在校学生的教育教学任务,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对于提升教育质量至关重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体系,出台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是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明确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活动,引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严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环节,必将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制定教师专业标准也符合国际上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潮流和趋势。为此,教育部在已颁布的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的基础上,单独制定了体现“双师”素质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制定的专业标准,对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问:请您介绍一下《标准》的框架和内容

  答:《标准》定位为国家对合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的基本要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引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基本依据,由“基本理念、基本内容、实施要求”三大部分组成,在内容和结构上突出体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双师型”特色。一是基本理念。包括:“师德为先”要求教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做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指导者和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学生为本”要求教师践行人人皆可成才的职业教育观,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能力为重”要求教师具备专业理论与职业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教学和育人能力;“终身学习”对教师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基本内容。包括“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3个维度,分为15个领域,细化为60个条目,着重体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特点。“专业理念与师德”要求教师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专业知识”要求教师必须掌握的教育教学知识和职业背景知识;“专业能力”要求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和职业指导能力。三是实施要求。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教师资培养培训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如何使用《标准》提出具体要求。

  问:请您谈谈《标准》内容突出体现哪些特色?

  答:一是体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要求。将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最新要求写入《标准》,要求教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把立德树人作为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树立人人皆可成才的教育观,践行职业教育面向人人的理念。二是突出“双师”素质要求。针对职业学校教师“双师”素质评定缺乏标准的问题,充分体现职业教育教师和普通教育教师的区别,突出职教教师专业理论与职业实践相结合、职业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的特征,要求教师既要具备普通教育教师的职业素质,又要具备相应行业人员的职业素质,能够实施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指导学生实训实习,身体力行“做中教,做中学”。三是回应社会关切问题。针对教师实践能力与产业技术进步脱节的问题,要求教师了解产业发展趋势和工作岗位要求,跟进技术进步和工艺更新,基于职业岗位工作过程设计和实施教学;针对教师生产实践经验不足的问题,要求教师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业务咨询等社会服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要具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实践经验;针对学生实训实习组织松散、学生权益屡受侵害的问题,在“专业能力”维度中专门增加“实训实习组织”领域,明确教师职责,要求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全程参与指导学生实训实习,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问:请您谈谈对《标准》实施的相关要求

  答:一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标准》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准入标准,严把教师入口关;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二是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将《标准》作为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重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特点,加强专业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完善教师培养培训方案,科学设置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式;重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重视职业实践、社会实践和教育实习;加强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制度。三是中等职业学校要将《标准》作为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注重教师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开展校本研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完善教师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绩效管理机制。四是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要将《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依据。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规划,爱岗敬业,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大胆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创新;积极进行自我评价,主动参加教师培训和自主研修,逐步提升专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