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促进学前教育发展 专家谈
南京师范大学 虞永平教授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时指出:“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教育普及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
过去十年,我国持续、稳步推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真正实现了学前教育的基本普及和普惠。我国已经迈入全球普及三年学前教育的先进行列,为儿童获得以接受学前教育机会为核心的发展权作出了重大贡献。这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在学前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
当前,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我们要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不断推进学前教育的普及普惠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要。
学前教育是高质量教育体系的起始环节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这是对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学前教育是高质量教育体系中最基础的和起始的环节,在高质量体系建设中,不能缺席,不能掉队,要充分发挥奠基性和持续性的作用和影响。学前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最核心的标志是儿童的全面和谐发展。学前教育应真正为儿童的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素质基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万事万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只有用普遍联系的、全面系统的、发展变化的观点观察事物,才能把握事物发展规律。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现,既要发挥政府的核心作用,又要发挥幼儿园、家庭、社区等方面的协同作用;既要确保学前教育资源的供给,加强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又要注重对学前教育的管理和引导;既要注重儿童的安全卫生和保健工作,为儿童的生活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又要加强幼儿园课程建设,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充分发挥儿童活动的自主性和创造性;既要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的要求,也要切实关注幼儿园教师的地位和待遇,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强化学前教育的质量意识,建设好学前教育的质量工程,不断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
2021年,我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已经达到88.1%,“入园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在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我们应强化有质量和高质量地普及学前教育,基本的含义是让儿童在达标的房舍中,接受合格教师按照《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进行的科学的教育,落实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坚持依法办园,切实按照《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城市幼儿园建设标准(试行)》《幼儿园安全友好环境建设指南(试行)》等法规和文件要求,提供符合标准的充足的学前教育资源。
根据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要求,我们要扩大和优化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规划,要考虑最后约12%儿童入园的攻坚战,给更多儿童提供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机会。我们还应看到,超大规模的幼儿园依然存在,一些地区班级人数超标的现象依然存在,儿童活动空间不足的现象依然存在,有卫生和安全隐患的班级尚未完全消除,这些因素都会对儿童的学习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都是对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挑战。
因此,要努力实现依法办园,确保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把班级数量降下来,把班级的人数降下来,尤其是把因需求大而挤占的必要的配套用房空出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把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班级空间空出来,加以维修和改造,或改为配套用房,以达到法规的基本要求。通过这些做法,为学前教育的质量提升创造有利的物质条件。
实现高质量的普惠发展
我国学前教育的普惠水平不断提高,到2021年,普惠性幼儿园占全国幼儿园的比例为83.0%,“入园贵”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学前教育实行成本分担制度,因此,按照什么标准核算成本是学前教育质量的关键影响因素。在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要切实考虑学前教育运行的合理成本,确保高质量学前教育的有效供给。盲目、肆意提高收费,不一定有教育质量,但有意压低成本一定难以产生高质量的教育。
普惠的学前教育不应是低质量的,而是有质量和高质量的,符合家庭承受能力并得到政府支持的教育。普惠教育的核心支撑是政府,我国一些省市已经建立了有效支持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的政策,各项支持政策得到了有效落实,政府用真金白银换来了学前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但我们也要看到,各地发展存在差异,对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差异还不小,幼儿园运行困难的现象依然存在,家庭分担比例过大的问题在一些地区依然存在,因而少数地区学前教育离人民满意还有距离。
我们要切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强化”和“普惠”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引导和支持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切实加强政府投入,用高质量的要求进行成本核算,确保师资和各项教育保障的达标和质量。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合理分担成本,确保学前教育高质量运行,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来源:中国教育报)